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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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作者:测试中心    来源:本站    2019-08-29    

原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地块位于瓯海区茶山街道梅泉街88号,地块东面为茶山供电站,南面为梅泉街,西面为工业区路,北面与温州市万顺滤清器设备有限公司相邻。地理位置为东经120°41'46.1"至120°41'47.9",北纬27°54'58.0"至27°55'0.1"。原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为1851.6m2,该地块原从事金属制品机械加工,根据温州市梧田片区高教单元(0577-WZ-WT-08)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现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为二类用地。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场地开发后人居身体健康,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于201812-20195月针对该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以掌握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基本情况,为相关部门了解场地环境状况提供信息,并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场地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共享信息。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布设了5个土壤监测点和2个地下水监测井(1个参照监测点)。共采集10个土壤样品、2个地下水样品,送具有CMA证书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室检测指标主要为重金属、氰化物、VOCsSVOCs等。根据实验室对土壤、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一、土壤监测结果:

①场地所测土壤样品pH值在8.31-8.64之间,呈碱性,与对照点土壤样品酸碱度相一致(pH值在7.57-8.39之间)。

②送检的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锌均有检出,但都未超过筛选值。

③送检土壤样品的VOCs20项被检出,分别是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SVOCs6项检出,分别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萘,其余SVOCs均未检出。与标准进行比较,所有送检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内4个监测孔附近土壤未超标。

二、地下水监测结果:

①    地下水样品的pH7.56,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

②    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8项)除了汞未检出,其余砷、六价铬、镉、铜、铅、镍、锌均有检出;氰化物有检出;将地下水无机物检测结果与质量常规指标进行比较,表明场地送检的地下水样品所检测的无机物指标均未超过质量常规指标。

③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中均未检出,表明场地送检地下水样品所检测的有机物指标均未超过标准。

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内地下水指标未超标。

三、结论

原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地块场地土壤及地下水能够满足商业金融业用地(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不需要进行后续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单位:温州市金多尔饰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9829日至2019928

联系人:赵海东

联系电话:13806546506

监督投诉:电话12369或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公示网址:http://www.zjshiyid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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