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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2015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盘点(五)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2016-05-04    

 

拍案惊奇:2015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盘点(五)

 

案例一:

2014626日,天气:大雨。某单位在某公司绍兴柯北厂区新建车间勘察项目施工,九点十分左右一台钻机处理断钻杆事故时,请挖机挖至4米左右坑,断裂的钻杆头已经出现了,但钻杆上没有可以和吊机固定的位置。亡者不顾挖机师傅和三位工友的劝阻,冒着土坑坍塌的危险下到土坑里,这时天下着大雨,突然亡者边上的土堆塌方了,埋住了亡者的下身,挖机司机和工友们连忙施救,但是救不上来,雨越下越大,亡者被泥土埋得越来越深,工友们连忙拨打110120求救,随后民警、消防官兵、120救护人员及柯桥开发区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积极施救,但由于土坑塌方严重,亡者全身被埋进了泥土。后来工地又调来了两台挖机,三台挖机一起作业,终于在1250分左右把亡者从泥土里挖了出来,紧急送往绍兴市中心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一起因处理断钻杆导致坑壁坍塌,施救方法不到位致一人淹没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亡者明知土坑有坍塌危险,不顾旁人劝阻,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执意下到土坑中,置自身于险境,使

自己在土坑塌方时被泥土埋住而无法脱身,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2)时值汛期,当亡者下到土坑里时,突降大雨,造成刚被挖出来堆在坑边的泥土及土坑边坡塌方,泥土流入土坑把亡者埋住,致使事故发生。(3)作业现场监管不力,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位,兼职安全员形同虚设;临时工录用与岗前教育、危险源排查、开工安全验收、技术交底等关键环节流于形式问题突出,存在应付心态。导致施工人员安全常识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野蛮施工。(4)基层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不严,工作还不够扎实,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贯彻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去落实,有些安全生产工作仍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口头上,只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对真实的落实情况及效果没有认真督查,造成安全生产工作没落实到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层层衰减。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不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格局未实施到位。(6)应急措施及预案不完善,末开展演练,一遇到非正常事件发生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处置或盲目施救,导致损失扩大。

案例二:

201486日十点三十分左右,局属某单位在兰溪市某房开发产公司进行基坑沉降监察孔施工作业时,一台施工钻机搬迁移位作业,在移放三脚塔时,不慎触碰到场外壹条一万伏高压线,甲、乙两名工友当场被电击到在地,另外一名工友(丙)见状盲目施救,被高压电弧灼伤。工友们立既拨打110120求救,随后民警、120救护人员及兰溪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积极施救,伤者紧急送往兰溪市人民医院抢救,甲、乙两名工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一名工友(丙)被高压电弧灼伤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单位及时启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当地政府求救。及时抢救伤者,积极做好死者善后处理和家属接待工作,将影响面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件扩大化。

事故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这是违章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死者违反《地质勘探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整体移机,至塔架离高压线小于安全距离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从管理层面分析,也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是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不相适应。基层单位采用的是各基层生产自主经营、自行组织生产、定额上交管理费用的模式,承接的项目工作量小,工期短,现场难于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岗位,均由技术负责兼顾项目安全,且技术员同时兼顾几个项目,事故发生当天,技术员在另一个工地,现场监管缺失。二是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使用绝缘套管将高压线包扎防护或离高压线一定距离设绝缘屏障等。三是没有采取现场监护措施,单机作业未设安全监护人员,临近高压线施作业是高危险作业,必须要有专职安全现场监护,以便能够及时制止整体移机违章作业的违章行为,也能强行阻止伤者冒险去施救死者的行为,降低事故的伤害程度因此危险作业应有现场监护,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四是现场技术员和死者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不强。现场技术员未查看作业周边存在高压线危险的情况,未对死者进行书面作现场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只限于口头,且移机时不在现场监护,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为图省事省时,在高压线危险区域作业,仍违章作业,进行整体移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五是业主单位与供电局监管责任缺失。供电局未在高压线附近设置明显的高压危险警示牌,也未下达高压线作业区域危险情况告知书,事故发生后才下发检查所有施工现场存在危险的排查通知书,业主单位也未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区域的高危险情况未告知,也未作相应的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单位误判危险等级情况,未能按高危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护,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案例三:

2010825日,局属某单位在道路收尾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城管办及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把关不严,未落实管线接头审批的有关要求,在未告知施工单位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幼儿园污水管网接入施工单位尚未经过竣工验收移交的市政管网,致使污水排入预留井和支管中,造成施工单位一名下井作业人员中毒,井上二人救人心切,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先后下井救人,导致三人中毒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直接原因:一是幼儿园排污,致使污水进入尚未交付的市政管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产生聚集;二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下井作业,导致中毒晕倒;三是其余两位作业人员发现井下人员中毒,在未采取有效防护器具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间接原因:一是项目部管理部在项目施工后期,未安排专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致使施工人员未按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二是生产单位对分包队伍管理不严,项目管理部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未能清晰识别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措施要求,致使施工发生事故后采取错误的救援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三是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违规审批未完工管线接头,也未告知施工单位,致使施工单位不能发现新完工管道内是否有毒害气体聚集。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处罚,单位也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采取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普及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在其他项目有类似施工的,重点加强了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的落实情况。

案例四:

2012531日,局属某单位桩基项目工地,劳务工余某,系普通辅助工种,不具备操作钻机资格,项目部和班组负责人均要求八点上班调试设备,在班组其他人员未在场的情况下,擅自在非上班时间,从事非本岗位工作,且在没有把传动轴防护罩安装到位,也未将机器关停的情况下,违规对钻机进行调试维护,结果衣物被传动轴卷入后被甩出机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直接原因:打桩机辅助工余某安全意识淡薄,在休息时间桩机机长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在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桩机设备,致使本人发生机械伤害致死亡事故。

间接原因:一桩机班组长对桩机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二是项目安全员对现场安全监管不力。三是项目经理未将公司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项目工程准备工作中。四是劳务公司存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将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告知员工。

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由微小隐患产生的,项目管理需要做到全时段管理,即使现场未施工,也需要防止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在非作业时段独自施工作业。

案例五:

2013712日,局属某单位在地基加固工程施工现场,夏某操作插板机插设塑料排水板,插杆在地下遇到填埋的石头发生激烈振动,当夏某提起插杆准备更换插孔位置时,插杆顶部拼接处突然断裂,插杆向插板机左侧倾倒,导致另一作业工人胡某躲避不及,被倒下的插杆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直接原因:1号插板机拼接存在有效加强筋数量少、分布不均和焊缝高度不足等缺陷,不符合等强度拼接要求;施工场地环境复杂,1号插板机作业时,插杆遭遇地下填埋的石块,导致插杆断裂。

间接原因:一是施工企业未健全设备维修、查验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未认真查验,使用未经整机安全性能检测的插板机;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插板机维修、保养、验收不到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现场管理要有钻牛角尖的精神,对待现场出现的施工困难和设备故障需要有不查清原因不放手的态度,不解决问题不擅自开工的决心。对设备的管理要遵循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措施都要认真有效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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